您的位置: 首页 >文明创建>详细内容

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09-11 信息来源: 【字体: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精神,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向我市广大人民群众传送丰富的文化信息,进一步巩固基层文化阵地,活跃城乡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在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一、    目的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利用先进科技手段传播、建设先进文化的大型的公益性的文化网络工程,旨在整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通过互联网、卫星宽带传输和光盘将数字化文化信息资源传播到广大群众身边,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整体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率。

二、    意义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辟了一个不受地域、时空限制的崭新的文化传播渠道,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将起到极大的作用,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实施“科教兴市”和“以德治市”的战略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        实施条件

1、常德是文化大市,蕴含着丰富的、极具特色的湖湘文化资源。通过参加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既可以利用全国各地的文化信息资源,又可以整合本市的文化信息资源,达到资源共建共享的目的。

2、我市共有公共图书馆9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0个,博物馆、纪念馆   个,乡镇文化站229个,村级(社区)文化室    多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群众文化网络。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主要依托这些现有的文化设施进行文化信息资源的传播。

四、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国家骨干通讯网络系统和其他各种数据传输通道,整合常德优秀传统文化以及现有的各类文化信息资源,扩大网上中华文化信息资源的存储、传播和利用,实现优秀文化信息通过网络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目标。

1、在全市实现1个市级分中心、8个县级分中心、2382个基层网点的联网。

2、以本市文化系统的可控资源(含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院团等机构的信息资源)为基础,突出常德文化信息资源特色,充分发挥图书馆等重点单位的资源优势。

3、组织并整合与大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常德地区社会文化信息。

五﹑2006年工作情况

2006年常德市﹑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桃源县图书馆共建立基层服务点276个,其中乡镇基层服务点27个,村基层服务点233个,社区基层服务点16个。津市﹑汉寿县﹑安乡县﹑鼎城区图书馆则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建立基层服务点。目前, 石门县﹑临澧县﹑桃源县﹑常德市图书馆和省中心已签定共享工程数字协议并建立县﹑市级分中心.

六﹑实施步骤

以上工作目标分四年实施并完成。具体是:

1﹑在2006年已完成工作目标的基础上,2007年,以澧县为县级试点,带动并促进汉寿县级分中心的建设;完成全市7个乡镇﹑368个村及社区基层网点的建设。

2、2008年,重点抓好一个县级分中心的建设任务;完成16个乡镇﹑548个村及社区基层网点的建设。

3、2009年,完成我市最后一个县级分中心的建设任务;完成41个乡镇﹑564个村及社区基层网点建设。

4、2010年,完成6个乡镇﹑556个村及社区基层网点的建设。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诸戈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局局长)

副组长:陈怀福(市文化局副局长)

成 员:胡乐平(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科长)

刘 杰(市图书馆馆长)

邓慈武(市图书馆副馆长)

2、成立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办公室

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

主 任:胡乐平(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科长)

副主任:刘 杰(市图书馆馆长)

成 员:  邓慈武(市图书馆副馆长)

邓中林(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主任科员)

3、成立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分中心

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分中心设在市图书馆内,隶属市文化局,在“共享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 任:邓慈武(市图书馆副馆长)

副主任:欧阳见欣(市图书馆辅导活动部主任)

成 员:由市图书馆相关技术人员担任。

 

常德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分享到: